附录XVII新增N,N-二甲基甲酰胺(DMFA)限制,欧盟REACH法规又有新动态

2021年11月22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 (EU) 2021/2030法案,新增REACH法规附录XVII第76项关于N,N-二甲基甲酰胺(N, N-dimethylformamide,简写为DMF或DMFA)的限制条款。法规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新增物质具体信息如下:

物质名称:

N,N-二甲基甲酰胺(N,N-dimethylformamide)

CAS No :68-12-2

EC. No :200-679-5

常见用途:

纺织品、纸张、皮革、PCB、聚氨酯材料和合成纤维生产过程中用作溶剂。

健康危害:

引起体重减轻,并阻碍造血机能。对眼、皮肤、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其液体或蒸气被皮肤吸收后还能引起肝脏障碍。

限制要求

- 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物质及此物质含量≥0.3% 的物质及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场,除非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已经将对工人暴露的衍生无影响水平 (DNEL) (吸入暴露为 6 mg/m3,皮肤暴露为 1.1 mg/kg/天)列入相关化学品安全报告和安全数据表。

- 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物质及含有该物质浓度≥0.3% 的物质或混合物不得生产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人的接触低于第1段规定的 DNELs。

- 作为对第 1 段和第 2 段的豁免,投放市场用作纺织品和纸材料的直接或转移聚氨酯涂层工艺或聚氨酯膜的生产中溶剂的管控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12日,投放市场用作合成纤维干法和湿法纺丝工艺中溶剂的管控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


岛津检测(SAT)温馨提醒您,出口至欧盟的产品,必须符合REACH法规SVHC与附录XVII限制要求才能准入欧盟市场。对产品的REACH符合性评价时,需要同时符合SVHC候选物质清单及附录XVII的限制要求,其中物品中SVHC候选物质>0.1%时需要进行告知或通报,但物质、混合物、物品不符合附录XVII规定的限制要求时将不得生产、使用及投放市场,由此可见附录XVII的重要性。

随着REACH法规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也越趋严格,岛津检测(SAT)建议企业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积极应对法规最新要求,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

岛津检测(SAT)提供广泛的化学物质管控方法,提供各类化学禁/限用物质测试服务,助力从容应对法规,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与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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