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辛基2020年6月2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第23批4项SVHC,至此SVHC候选物质清单已增加至209项。SVHC 209项完整清单见下方链接:https://echa.europa.eu/candidate-list-table
第23批SVHC候选清单新增4项物质详情
岛津检测温馨提醒:
SVHC是“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的英文简称,是指对于人类和环境造成风险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根据REACH法规规定,如果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含有浓度>0.1%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需在45天之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含量>0.1%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进行通报,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物质或混合物”类产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则生产厂商应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