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HC候选清单增至205项物质

2020年1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REACH法规第22批高度关注物质(SVHCs),将4种新的物质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至此,REACH法规SVHC候选物质清单增至包含205项物质。

 

新增4项SVHC候选物质信息如下表:

岛津检测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加强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管控,以符合最新法规要求。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
 
SVHC是“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的英文简称,是指对于人类和环境造成风险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根据REACH法规规定,如果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含有浓度>0.1%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需在45天之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含量>0.1%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进行通报,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物质或混合物”类产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则生产厂商应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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