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EU) 2018/2005,修订REACH法规附录XVII限制清单第51项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管控要求,新增了对DIBP的管控,同时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IBP,DEHP,DBP和BBP)的管控范围扩大至所有物品中的塑化材料,将非玩具及儿童护理类产品也纳入了管控。此法规2019年1月7号生效,适用于所有成员国。重要修订内容详见以下:
1. 增加DIBP要求,将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制由三种扩大到四种:
a.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b.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c.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d.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2. 管控范围从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塑化材料扩大到所有物品中的塑化材料(豁免物品除外)。
修订后的第51项邻苯二甲酸酯限用要求如下:
3. 物品(除了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邻苯二甲酸酯限用要求不适用于:
a. 没有与人体粘膜接触或与人体皮肤长时间接触的塑化材料,而专门用于工业或农业用途,或专门用于户外的物品
b. 2024年1月7日前投放市场的飞机,或任何时候投放市场的物品,这些物品是专门用于维护或修理这些飞机,并对飞机安全和性能有关键的作用
c. 2024年1月7日前投放市场的机动车辆,或任何时候投放市场的物品,这些物品是专门用于维护或修理这些汽车,并且没有这些物品汽车不能发挥预期的作用
d. 2020年7月7日之前投放到市场上的物品
e. 实验室使用的测量装置及其零部件
f. 在法规(EC)No 1935/2004或(EC)No 10/2011范围内与食品接触的产品和材料
g. 在指令90/385/EEC,93/42/EEC或98/79/EC范围内的医疗设备及其零部件
h. 在指令2011/65/EU范围内的电子电气产品
i. 在法规(EC)No 726/2004,指令2001/82/EC或指令2001/83/EC范围内药品直接包装
4. 注意点:
a.“塑化材料”是指以下均质材料:
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聚乙酸乙烯酯(PVA),聚氨酯
除硅橡胶和天然乳胶涂层外的任何其他聚合物(包括泡沫聚合物和橡胶材料等高风险材料)
表面涂层,防滑涂层,饰面,贴花,印刷设计涂层
粘合剂,密封胶,油漆和油墨
b.“长时间皮肤接触”是指每天持续接触时间超过10分钟或每天间歇接触时间超过30分钟
c.“儿童护理用品”是指任何旨在促进儿童睡眠、舒缓、卫生、喂养或吸吮的产品
岛津检测提醒企业及时了解并掌握这四种邻苯的使用情况,提前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开展供应链调查,确保产品符合法规要求。作为广泛使用的增塑剂,欧盟对于这四种邻苯的管控除了REACH法规限制清单以外,RoHS指令和REACH法规SVHC候选清单都有管控要求。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岛津检测可为您提供一站式的质量管控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