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增塑剂重金属限量,童装必须符合GB31701-2015标准

2018年6月1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童装都必须符合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GB31701标准将童装按年龄分为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以下)和儿童纺织产品(年龄在3岁以上14岁以下);将童装安全技术分为A、B、C类,A类最严格,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除了所有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外,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标识。

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做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